四川2岁女童遭恶犬咬伤,@珠海人:遛狗须拴绳!
近日,四川崇州发生的一起,
2岁女童在小区遭大型犬袭击,
全身多处咬伤,右肾挫裂伤,右肋骨骨折
事件引发关注,
目前,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,
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,
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▲小区内大型犬扑倒撕咬两岁女孩。
图源:网传视频截图
目前女孩在院接受治疗,仍处于昏迷状态
但因右肾受伤较严重,
需要做进一步检查,治疗费用较高昂,
幸好暂无生命危险。
据悉,两只涉事犬分别是
白色拉布拉多和黑色罗威纳,
其中伤人黑色罗威纳犬属于危险品种。
还有哪些算危险品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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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事件后
全国对养犬加强管理的呼声高涨
珠海各小区居民也在热议
那么,珠海对养狗有什么规定呢?
《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》
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
2022年10月,条例正式修订
对养狗做出了非常详细和严格的规定
一起来学习下吧↓
严禁饲养危险犬,违规最高罚5000元
条例规定,
养犬人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、伤害他人的,
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,
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严格管理区(即香洲区)内饲养危险犬的
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
对单位并处五千元罚款
对个人并处二千元罚款。
携带未在本市登记的危险犬进入本市,
逾期不改正的,
同样会被没收犬只,
单位处五千元罚款,
个人处二千元罚款。
携带犬只外出,均须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用犬绳牵领犬只;
(二)为犬只佩戴犬牌或者携带(电子)养犬证;
(三)有效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;
(四)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孕妇和儿童;
(五)未经他人同意,不得携带犬只与他人同时搭乘公用电梯;
(六)不得由未成年人单独携带犬只;
(七)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的粪便。
在罚款方面,违反上述第(一)(二)(三)(四)(五)(六)项或者注意事项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罚款;违法上述第(七)项规定的,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二百元罚款。
根据条例规定,犬龄满三个月的,犬主应主动进行登记,一户只能养一只犬。
以下行为将会被没收犬只:
01.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未登记的,责令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登记;逾期不申请的,没收犬只。
02.未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期限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没收犬只。
03.在严格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没收犬只。
04.在严格管理区饲养危险犬的,没收犬只。
05.携带危险犬进入严格管理区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;拒不改正的,没收犬只。
06.携带未在本市登记的危险犬进入本市,或携带其他未在本市登记的犬只进入本市逗留超一个月未登记的,没收犬只。
07.在严格管理区内繁殖、销售危险犬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没收犬只。
08.在住宅小区内开设犬只销售、养殖、培训、展览和表演经营场所的,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没收犬只。
09.犬只伤害他人的,养犬人未立即将伤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的,没收犬只。
10.犬只两次以上伤害他人、一次伤害两人以上或者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没收犬只。
犬只业务办理方式
方式一:线上办理。申请人可在“粤省事”提出申请。(“粤省事”小程序→“办事”→“专项服务”→“地市特色”→“养犬业务”)
方式二:线下办理。申请人可以携带犬只到属地养犬登记服务点或属地宠物医院办理。
为此,青春社区还开展
文明养犬宣传活动——文明养犬 “宠”我做起
为进一步提升社区居民的文明养犬意识,营造依法、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,青春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社区居民开展“文明养犬 ‘宠’我做起”宣传活动。
活动邀请了东风派出所谭警官向居民宣讲《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》。谭警官深入浅出地向居民介绍如何进行养犬登记和养犬行为规范,图文并茂地讲解了危险犬品种以及其他文明养犬需要注意的事项,引导群众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文明养犬。
通过此次活动,有效增强了社区居民依法养犬、文明养犬的意识。
依法养犬,文明养犬
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
让我们齐心协力
为爱犬赢得更多尊重和友谊
编辑:潘诗颖(实习)
初审:周尤曼、李方彪
复审:王彪
素材来源:南方都市报、珠海公安、我们的珠澳、狮山街道